上海企业法律顾问分析刑事赔偿范围、程序

时间:2012-2-29 浏览:

(一)刑事赔偿的范围

1.侵犯人身权的赔偿范围

第一,错误拘留。

第二,错误逮捕。

第三,无罪错判且原判刑罚已经执行。

第四,刑讯逼供和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第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2.侵犯财产权的赔偿范围


3.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情形

第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为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第二,因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犯罪人已被羁押的,以及患有精神病的无行为能力的人已被羁押的。

第三,犯罪已经超过追诉时效的人被羁押的。

第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第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第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义务机关

鉴于刑事赔偿在企业法律实务中不作为重点,考生对此稍作熟悉便可。


(三)刑事赔偿程序

1.行为违法的确认

2.受害人提出赔偿请求

3.赔偿请求的受理和处理

4.赔偿复议程序

5.赔偿决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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