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来电需要法律援助比如本人与2012年2月1日到公司上班,老板口头说试用期三个月,在这三个月里没签劳动合同,没签试用期协议,没买社保。现在发现老板对工作要求越来越过分,不想干了。请律师给分析下我该怎么办?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分析1.老板口头说试用期三个月但是没签劳动合同这样合法吗? 2.我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从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吗? 3.我这种情况能得到两月的双倍工资吗?谢谢 律师解答!
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即不合法,法律上对试用期有严格的规定,并不是都可以3个月试用期的,必须交社保,建议先保存证据,再谈判,协商不成,走法律程序。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