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地产律师分析村民开会卖地合法吗?

时间:2012-5-21 浏览:

在很多农村村民集体房屋土地转让买卖的案例,在不久前在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检察院陆续批准逮捕了数起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大案,犯罪嫌疑人蒋某湘、蒋某跃、蒋升某、蒋某鹤、蒋某强、蒋永某、蒋某政、蒋某艺先后被依法逮捕。这是该院建院以来批准逮捕的最大的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案件。

江永县潇浦镇三元宫村6组(车头铺自然村)是位于江永县城内的城中村,近几年由于县城的扩大,该村部分土地成为县城规划区内土地。上述8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该村6组的村民,其中蒋某湘、蒋某跃分别为组长、会计。

去年5月20日晚,为解决组里村民占有集体土地不均衡的问题,蒋某湘、蒋某跃召集全组村民开会商量后决定,将本组位于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土地以 5至8万元一亩不等的价格卖给村民建房,现在地谁占起就由谁买起,至于村民买地后,是自己建房还是卖给别人使用组里不加干涉,村民转让土地超过组里所定价格的部分,由村民自己处理,组里也不过问,但必须由蒋某湘、蒋某跃到场测量划地后才可以转卖。此次村民会议后,该组村民便陆续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达 42.36亩,上交村民小组非法所得2422395元。蒋某湘、蒋某跃等人将这些非法所得按全组村民现有人口平分,每人共分得12100余元。

村民蒋升某在上述村民小组决议影响下,将自己占据的4.2亩集体土地分成8米宽、15米深的一宗,共16宗,与蒋某湘、蒋某文一起,以每宗6至 8万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转让、倒卖给他人建房。至案发前,共卖出土地15宗,得款1018000元,除按4.2亩的面积交给组里21万元,蒋升某自己独得 60余万元外。另有20余万元被蒋某湘、蒋某文、蒋升某3人瓜分,每人分得7万多元。

蒋某鹤、蒋某强、蒋永某、蒋某政、蒋某艺等人的情况与蒋升某的大同小异,都是借村民小组决议大肆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上海房地产律师分析:
上述村民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行为引起了江永县有关部门的高度注意。2011年11月24日,江永县公安局根据县国土部门的报案,对蒋某湘等人非法转让、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立案侦查,查明上述事实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根据刑法第228条的规定,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即将提起公诉。信息来源:http://www.shlszx.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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